我校在春秋讲堂举办“国家宪法宣传日”报告会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12月3日下午,我校在春秋讲堂举办“国家宪法宣传日”报告会。校领导郝东恒、刘耀辉、张举钢、张伟良、侯书文出席,校党委书记郝东恒主持报告会并讲话。法政学院孙日华博士以“国家宪法日的历史渊源及其现实意义”为题作了报告。全校中层干部、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干部、辅导员和部分学生代表到会聆听报告。
校党委书记郝东恒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孙日华老师用通俗的语言和生动的事例,讲解了宪法对于国家、社会和公众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对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作用。他首先从“传统中国有宪法吗”开始讲起,阐述了古代社会的宪法要素,古代宪法与现代宪法精神:工具与本位。接着,他简述了新中国的宪法发展历程,讲解了新中国四部宪法产生的背景及其主要意义。在第三部分,孙日华老师讲解了国家宪法日设立的背景与意义,指出,设立国家宪法日能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心与信仰;能普及宪法知识,培养宪法意识和规则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的习惯;能促进整个社会在宪法基础上达成共识;能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唤醒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最后他讲解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关于宪法问题的论述。
孙日华博士作报告
报告结束后,郝东恒发表讲话指出,在国家宪法日,我们深入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就是要深入宣传、解读宪法条文,认真把握、树立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要让每一位师生树立牢固的宪法观念,让宪法精神根植于全校师生的心中。他强调,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校各个方面、全体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要紧紧围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这一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摄影: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