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我校团员青年中发掘“大学生自强之星”,塑造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校活动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报名阶段
1.各学院团总支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择优推选1-2名校级候选人并通过各学院官方媒体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宣传、公示候选人先进事迹(新浪微博需@石家庄经济学院团委)。
2.校级候选人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石家庄经济学院团委,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于11月20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176521308@qq.com,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评选推介阶段
校团委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同时,通过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石家庄经济学院共青团(微信号:sjzuetw)对候选人发起投票,投票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校团委组织评审会,评审会投票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从候选人中最终确定若干名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奖者,从“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奖者中择优确定1-2名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奖者,以上获奖者给予荣誉证书。推介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奖者参加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请各学院团总支于10月26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先进事迹材料、联系方式报送至校团委503。
联 系 人:张耀东
联系电话:87208167
电子邮箱:176521308@qq.com
附件:团中央学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