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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推进篆刻艺术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7-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将举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推进篆刻艺术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作品大赛”,向河北省各大中小学校征集作品,现将《关于举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推进篆刻艺术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作品大赛的通知》(冀教政体〔2015〕15号)的相关内容转发给你们,请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一、主办单位:
主办: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二、参加人员
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和教师
三、作品形式和内容
本次活动作品分为:软笔(硬笔)书法、篆刻(印屏)、篆刻(雕刻)实务。
(一)书法作品
1.用笔用材:软笔、硬笔均可,软笔作品一律用宣纸。
2.书体要求:以篆刻书体为主,楷、行、草、隶、均可。草、隶、篆要附字译。
3.尺幅要求:(1)一律要竖式,不装裱。(2)软笔作品要求:斗方(68×68cm)、四尺(140×68cm)、条屏(140×34cm)、团扇(直径68cm)。(3) 硬笔作品要求:16K。
(二)篆刻作品(印屏作品)
1.不同内容的篆刻作品八方以上,有两个以上的边款。
2.拓印在宣纸上,尺幅为四尺三开。
3.竖式不装裱。
(三)篆刻实物作品
1.手工篆刻、机器篆刻的印章作品;
2.其他创意篆刻、雕刻作品;
上述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四)作品内容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抗战胜利70周年,“善行河北 立德树人”主题实践活动、新农村建设,孝亲尊师、诚实守信、校史校训,传统文化、家乡文化、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内荣,古诗、词、文、佳句,鼓励自作诗文,内容积极向上,文明健康,有时代精神。
四、报送作品要求
(一)每位作者限不同题材作品两件以内。
(二)请在每件作品上附带作品标签(见附件2)。书法和印屏作品标签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实物作品可贴在底部或包装内(实物上应有标记与标签对应)。
(三)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7月6日。
(四)附件1、2的纸质表格及艺术作品请报送至: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石家庄经济学院团委502室,邮编:050031,联系人:田文彦,电话:87207810,13191869072,同时,将附件1、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54555752@qq.com。
五、评奖
   主办方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和优秀指导教师。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不返还(实物作品可以自取)。主办方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巡展及宣传的权利。
(二)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凡涉及抄袭、模仿、代作,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三)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1.全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推进篆刻艺术进校园”主题实践 活动作品大赛报送表
       2.全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推进篆刻艺术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作品标签
 
                                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