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河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市委,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青联,省各直属团委、青联,省直属县(市)团委,各有关单位、团体:
为弘扬“五四”精神,集中展示河北青年的良好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用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建设“创新发展、绿色崛起”的宏伟实践,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青年联合会决定于今年“五四”前,开展第十八届“河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青年五四奖章”是授予青年的最高荣誉,其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年龄要求: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5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四)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在投身建设“创新发展、绿色崛起”的宏伟实践中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
近五年内已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河北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机构
(一)本次评选活动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青联主办。成立“河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工作,主办单位和有关新闻媒体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成员单位,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各媒体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具体事务。
(二)为使评选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评选成立评选审定委员会,其成员由组委会成员、2位省青联委员、2位公众评委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候选人综合评审工作。其中公众评委通过媒体在石家庄范围内向社会招募,省青联委员和公众评委由组委会按职业特点分类后,由公证处工作人员抽取产生。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
1、各团市委、青联联合当地人社局推荐3名候选人(其中至少有1名基层普通青年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省直团工委和省国资委团委各可推荐3名候选人(其中至少有1名一线职工);省公安厅政治部可推荐3名候选人(2名干警、1名现役);省青联秘书处可推荐5名候选人;省直管县(市)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省国防科工局团委、华北油田团委、驻京团工委、驻津团工委、驻沪团工委等单位各可推荐1名候选人。
2、省级各社会团体可依据本团体实际,在全省范围内推荐1名候选人。省各行业系统可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推荐1名候选人,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可根据日常新闻报道中发现的新闻人物事迹情况推荐1-2名候选人,省内各高校、各科研机构、中直驻省相关单位可在本系统推荐1名候选人(党团组织关系在省直工委的,需经省直团工委统一汇总、推荐)。
3、其他的优秀青年可通过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含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或社会知名人士联名向组委会推荐。
(二)评选
1、召开组委会议。在组委会办公室对上报候选人材料逐一审核的基础上,召开组委会会议,根据事迹先进程度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宣传其先进事迹。
2、对候选人实地考察。组委会办公室将组成考察小组分别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座谈、走访、核实事迹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召开评审会。由评选审定委员会的全体成员结合组委会办公室对正式候选人的考察意见和候选人个人形象展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以无记名打分方式进行差额评选,按得分多少产生10名第十八届“河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其余20名为“河北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
四、奖励办法
(一)“河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青联授予“河北青年五四奖章”,颁发证书。
(二)“河北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青联颁发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要坚持基层优先、优中选优的原则,要突出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在我省青年比较集中的各主要行业系统有优秀青年参评;要突出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青年典型;要突出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对当代青年成长成才具有较强示范导向作用的青年典型。
(二)县(处)级干部受表彰人数不超过表彰名额的10%,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部门的意见。
(三)市(厅、局)级干部不参加评选。
(四)原则上团的现任专职干部不参加评选。
(五)材料填报报送:
《第十八届“河北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情况表》打印一式三份,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截止日期前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提供500字以内事迹简介和2000字以内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各3份;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均统一使用A4 纸)。
上述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请务必于2015年4月7日前将推报的候选人材料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附件:1、《第十八届“河北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情况表
(适用于非企业负责人的其他人员)》
2、《第十八届“河北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情况表
(适用于企业负责人)》
3、500 字《事迹简介》
4、2000 字《事迹材料》
联 系 人: 郭 佳 赵 星
联系电话:(0311)87800786(Fax)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53号512室 团省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050051
共青团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青年联合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