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现开始面向全体在校团员收缴2014—2015年度团费。团费按照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中青发[1994]7号)和《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中青发[1996]11号)中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执行,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本次收取 2014—2015年度团费,12个月共2.4元。
请各学院团总支认真做好统计收缴工作,并按要求填写2014-2015学年度团费收缴统计表(见附件),由各学院团总支盖章后,于5月15日前与团费一并报送至团委组宣部(惠馨园503)。
联系人:张耀东
电话:87208167
附件:2014-2015年度团费收缴统计表
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