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文件
石经团〔2014〕 4号
关于在全校开展2014年 “我的团日 我做主”
自主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团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祖国共奋进,进一步活跃团的基层组织,提高基层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校团委决定继续在我校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基层团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团学青年的主体地位,引领他们坚守理想信念,不断提升其创造和实践能力,综合推进团的事业整体发展,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至12月
三、活动对象
各二级学院基层团支部,包括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网络团支部等。(可以分年级分批次进行,也可不同年级间交叉开展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主题固定
自3月至12月,每两个月确定一个主题,开展自主团日活动。
3月至4月,主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团员青年提出的重要要求,加深对国情、党情、时事政治的关注,进一步增强团员青年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民族精神。
5月至6月,主题为“创新梦、创业梦”,围绕“挑战杯”科技作品动员会为首的系列创新科技活动,开展自主团日活动,培养团员青年的科技创新能力。
7月至8月,主题为“青春勇担当,实践汇能量”,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自主团日活动,培养团员青年的实践能力。
9月至10月,主题为“传统文化进校园”,配合学校“华韵致远”中华传统文化节系列活动,在低年级团员青年中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瑰宝。
11月至12月,主题为“追梦路上,自立自强”,通过自主团日活动成就当代团员青年脚踏实地、坚韧不拔的意志,成就个人理想。
(二)内容自选
自主团日活动内容由全体团员自主决定。根据每个阶段不同的活动主题,团员可以充分发挥自主性、能动性,按照自身的个性发展需求定期开展相应的实践锻炼、艺术活动等内容,努力将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融为一体,既弘扬主旋律,又体现多样性,使主题教育团日活动有力地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进步。
(三)形式自选
自主团日活动不必拘泥于固定形式,要引导学生通过民主协商、集体表决的方式,由团员自主确定。既要沿用理论学习、征文演讲、参观考察、公益活动、文艺联欢等传统形式,也要鼓励青年团员结合时代要求和大学生的特点,利用微博、微视频、微电影、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团日活动,创造出更具时代特色、更具吸引力的活动形式。
(四)规定动作
在充分尊重团员主体地位,积极营造自主、宽松的团组织生活氛围,增强团组织活动时代感的同时,为体现共青团的政治性和先进性,各团支部在组织开展自主团日活动中必须完成“戴团徽、打团旗、唱团歌”的规定动作,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坚定青年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各分团委要把自主团日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建的重要举措,做好团支部自主团日活动的指导工作,统一部署,广泛发动,集中行动;要在充分尊重基层团支部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加强督导,确保每个团支部都开展一次自主团日活动;要广泛宣传,保障活动的广泛性,动员所有的团支部、所有的团员青年参加进来,增强团员青年的主人翁意识和组织观念。
(二)积极动员,广泛宣传
各分团委要及时汇总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充分利用好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积极进行活动宣传、展示。通过校团委腾讯官方微博,新浪官方微博积极开展交流与互动。校团委也将开辟“自主团日活动”专栏对各团支部的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展示。各团支部网络展示活动内容及数量将作为评比表彰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评比表彰,选树典型
校团委将根据每个阶段不同的活动主题,综合各二级学院自主团日活动的上报数量和质量、信息上传总数、新媒体利用等情况,每两个月评选出“优秀自主团日活动”上报团省委参加评优,年底评出十佳团支部和优秀组织单位,激励自主团日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四)做好总结,报送材料
各支部应重视对活动的总结和宣传,及时上传活动成果,不断推动团日活动的深入开展。
请各支部要在梳理总结的基础上,于4月、6月、8月、10月、12月15日之前报送如下材料:
(1)每个活动要有总结表(附件1)一份,上交纸质版到校团委周焕老师处。每个活动新闻稿和5张图片资料电子版,提交校团委张凝宁老师处。活动新闻稿要求500字以上,标题为三号加粗黑体,正文为小四宋体,主标题为活动名称,副标题为“**学校**学院**专业**支部”。活动图片能够显示团旗团徽等共青团标识,并能显示活动的主要内容,格式为“*.jpg”,每张图片不超过50K。
(2)择优推报1项精品团日活动,每项精品团日活动需提交精品项目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2)、新闻稿(一式三份)、活动总结(1500字)五张以上能够显示团旗团徽和活动场景的图片(纸本、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校团委周焕老师处)。
(3)在2014年年底,择优推荐1名团日活动优秀指导教师(附件3)上报团省委。
联系电话:87208167
邮 箱:sjytw@sjzue.edu.cn
官方微博:石家庄经济学院团委(微博)
河北团省委学校部(腾讯微博)
河北省学生联合会(新浪微博)
附件:
1. 石家庄经济学院“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总结表
2. 2014年河北省大中专院校“我的团日我做主”精品团日活动申报表
3. 2014年河北省大中专院校“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优秀指导教
师申报表
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