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石家庄经济学院 “我的青春 ,我的梦”
纪念五•四艺术展演大赛的通知
一、活动背景
为响应河北省教育厅〔2013〕103号《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文件,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纪念“五四”青年节,传承“五四”精神,体现当代大学生青春活力、奋勇搏发的精神面貌,校团委、大学生艺术团特此举办石家庄经济学院“我的青春,我的梦”艺术展演大赛。为广大青年提供一个展示青春魅力的舞台,并选出优秀节目代表在“我的青春,我的梦”纪念五•四艺术展演中进行展示。
二、 活动主题
我的青春,我的梦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四 、活动时间和地点
初赛时间:2014年3月29日晚七点
决赛时间:2014年4月12日晚七点
初赛、决赛地点:石家庄经济学院惠馨园五楼
五、形式内容及要求:
形式内容
1.声乐、舞蹈、器乐、朗诵、健美操、戏曲等形式不限。鼓励参赛单位根据专业特色和学生特长创新节目形式,展现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风貌。
活动要求:
1.各参赛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队数不限(至少一队)性别不限,人数不超过30人。
2.节目应符合主题、形式新颖、富于创造性、内容积极向上。
3.参赛节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
4.节目上报日期3月24日到3月26日
六、奖项设置
初赛:选出8支晋级队伍
决赛: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两名
展演:由校领导为获奖队伍颁奖,并在五•四晚会中进行展演。
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大学生艺术团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