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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0-31 [来源]: [浏览次数]:

石经团发[2013]12 号

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
石家庄经济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在团员青年中营造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促进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扩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团员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的影响力,校团委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2/2013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申报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1.优秀团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高尚。
   (2)自觉用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
    (3)主动关心团的工作,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遵守校纪校规,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无任何违纪行为。
2.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所应有的条件,热爱共青团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2)担任团干部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一年,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工作善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4)密切联系群众,真诚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热心为团员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奉献意识。
    3.先进团支部
    (1)能组织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支部成员在思想和行动上和党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支部成员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2)认真做好团员证的接转和注册工作,团员发展工作认真细致,团支部工作手册认真记载,团费收缴及时,定期在团内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定期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3)能按规定开展团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教育意义的自主团日活动(每次参加团日活动的人数不低于支部人数的90%)。
    (4)在支部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中大胆创新,极推动青年团员素质拓展计划工作,积极组织挑战杯科技竞赛活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其它团内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5)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二、名额分配
1.先进团支部的名额按团支部总数的15%申报。
2.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推荐一名。
3.优秀团员每个团支部推荐两名。
三、有关要求
1.各项评比结果须由各基层团组织评选及分团委审核并公示,公
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2.评比名单公示无异议,由各分团委将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
报校团委审批。先进团支部须附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正文用四
号宋体,打印于A4纸上。所有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并于
2013年11月20日之前交至校团委,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各分团委应汇总一份申报名单,将所申报集体和个人的名单按
奖项列出,并标注出每个奖项的申报总数,纸质版需加盖分团委公章,
并将名单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sjytw@sjzue.edu.cn
4.各分团委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广泛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
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分配比例,把综合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群众
公认程度高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

附件1:石家庄经济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审批表
附件2:石家庄经济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审批表
附件3:石家庄经济学院优秀团员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