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目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百态,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增进对社会的观察和认识,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言献策,进一步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大发展大繁荣,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共青团河北省委的通知精神,校团委、科技处、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2年石家庄经济学院大学生“调研河北”社会调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大学生“调研河北”社会调查活动以“服务决策、服务基层”为主题。
二、活动方式
我校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组成调查团队。调查团队围绕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专题调研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成果。
三、活动内容
此次调查活动要依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来开展,提倡选题力求从具体问题入手、深入基层、贴近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第一线,鼓励通过多种渠道、多种调研方式相结合,入选题目由省社科联和团省委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筛选确定。
为配合“调研河北”活动,校团委官方微博设置“调研河北”专栏,参与调研的团队成员可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心得体会随时进行微博互动。调查团队要开通团队微博,及时发送调查感受和成果。
四、报名要求
1.每个调研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最多不超过8人,其中含1名在校指导教师。
2.申请团队成员除指导教师外,其他应全部是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
3.鼓励跨专业、跨年级学生组成团队。
4.团队应设立1名负责人。
五、实施步骤
1.宣传组织阶段(即日起至4月8日)
各分团委、相关学生组织应通过海报、展板、条幅、网络、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调研河北”社会调查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让所有同学了解到此次调查活动。
2.报名阶段(4月9日至4月15日)
参加调研活动的同学自行组成调研团队,统一填报《2012年河北省大学生 “调研河北”社会调查活动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可在校园网校团委网站下载。各调研团队于4月1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校团委办公室,要求纸质版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封面背面留空)、中缝装订。
校内评审和推荐阶段(4月16日至4月20日)
由学生科技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检查评审,通过校内评审的优秀项目将报送上级。
4.审查立项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
省社科联、团省委、省学联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对所有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查评定,对于优秀项目申请书予以立项。校团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通知各申报团队。
5.调研及形成成果阶段(5月1日至11月20日)
各调查团队开展实地调查活动,并形成调查报告、论文或专著等成果,于11月20日前将活动成果报送至校团委,由校团委上报。成果形式另行说明。
6.评选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所有项目成果由省社科联、团省委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审查评定,并对优秀调查报告进行表彰。
六、表彰办法
1.本次活动由省社科联、团省委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调查报告进行评审,根据比例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将纳入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厅级科研项目)。
2.本次活动获奖的所有调研项目将纳入学生科技基金科研项目的范畴,发放《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科技成果(调研河北专项)证书》。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可根据校内评委的建议匹配1000-2000元的科研经费。
七、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获奖作品的发布和组织成果转让的优先权根据省组委会有关要求,归省组委会所有。其它事项根据《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科技基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省组委会可以结集出版竞赛获奖作品及评委评语。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本活动与我校学生科技基金、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关系说明
本着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已经在学生科技基金中立项的科研项目,可以再次以本调研项目的名义申报,如果在本次调研活动中获奖,可以以本项目获奖名义申报结题,如达到有关要求,可以参与学生科研校长奖和优秀奖的评选,但只享受学生科技基金科研项目待遇,不再发放专项成果证书,获得一等奖项目不再另匹配科研经费;在本次调研活动中立项的项目组,可以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申请校级重点小分队开展调研,如已获得暑期“三下乡”重点小分队经费经费支持的、且获得本次调研活动一等奖项目不再另匹配科研经费。
九、联系方式
校团委:秦晋老师,联系电话:87207810,新浪微博:石家庄经济学院团委
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联系电话:87207772,腾讯微博:学生科协
注:项目申请书校团委网站下载
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石家庄经济学院科学技术处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