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学生组织:
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为了进一步做好校级表彰工作,请各分团委按照参加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总人数的5%(含重点小分队人员)上报先进个人(学生),条件如下:
1、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真实,鉴定表真实有效并上交及时;
2、个人总结、心得体会深刻、细致,具有实际意义;
3、个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突出。
请于2011年9月21号12:00之前将先进个人申报(学生)名单(模版见附件),以书面(需加盖公章)和电子档形式提交校团委办公室;并将社会实践个人鉴定表(需在指定地方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邮箱:sjytuanwei@126.com
咨询电话:87207810 联系人:张可
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1年9月13日
附件:石家庄经济学院201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请进入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