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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石家经济学院2008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8-12-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团委: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校各级团组织几年来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使全校团费收缴工作顺利完成。2008年度团费收缴工作仍按照《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执行,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收缴标准,确保团费收缴工作的顺利完成。上年度没能及时完成团费上交任务的单位,今年一并补缴。
各分团委2008年度团费必须于2009年1月5日之前上缴校团委,费用缴纳至2009年7月。
望各分团委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的要求,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0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