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动员和激励全院团员青年、团干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自觉奉献,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决定表彰一批在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1.先进团支部
①班子建设好。团支部班子健全,团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总体素质较好,思想作风过硬,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强的凝聚力。
②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积极组织团员参与校、院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效果良好,同时能主动结合本支部团员青年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广大团员青年的素质得到提高。
③组织工作好。认真做好团员证的接转和注册工作,团员发展工作认真细致,团的“三会一课”正常有效,团支部工作手册认真记载,团费收缴及时,定期在团内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定期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④支部建设好。认真履行团支部工作职责,加强支部建设,团支部学习风气浓厚,能有效地开展“双学小组”活动,团员青年有朝气,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2.优秀团干部
①担任团干部(分团委干部、团支部干部)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一年。
②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③工作能力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校风创优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善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④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和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真诚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奉献意识。
⑤学习勤奋,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成绩在二等奖以上,无任何违纪行为。
3.优秀团员
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会议精神,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高尚。
②自觉用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
③遵守校纪校规,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的奉献意识。
④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为团工作出谋划策,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⑤学习认真,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平均线以上,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名额分配
1.先进团支部的申报名额按各院团支部总数的15%推荐。
2.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限推荐一名。
3.优秀团员每个团支部限推荐两名。
三、有关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并于2008年11月10日之前交至校团委,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申报先进团支部的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优秀团干部的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用四号仿宋体打印于A4纸上。
3.各团总支要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广泛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
4.各团总支要真正把综合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程度高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坚决不搞平衡,杜绝迁就照顾。
5.各团总支要严把事迹材料关,严防弄虚作假,确保事迹材料真实、准确。
共青团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