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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 2020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8-09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推报 2020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人选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联合开展的“2020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 2020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二、推报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8个类别。其中,我省没有基层建功类候选人名额。

三、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校”三级体系,按8个类别分类推报,各级团组织要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请各院(系)团委在96日前向校团委推荐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和相关信息确认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ddtwzxb@163.com。学校将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择优推荐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2名,经七天公示后,推荐至省学联进行评选。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河北省 1 名候选人)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河北省 72 名候选人)


附件: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

2.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3.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相关信息确认表


共青团河北地质大学委员会  

 20218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