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河北地质大学 □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__12__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是/□否
自评公开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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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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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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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þ是 □否 |
实有 60 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þ是 □否 |
实有 5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þ是 □否 |
实有 6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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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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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þ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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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þ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þ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2021.11.19-2021.11.20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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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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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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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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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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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þ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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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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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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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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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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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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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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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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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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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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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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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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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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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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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地球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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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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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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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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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与材料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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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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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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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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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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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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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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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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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足 (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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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建议 (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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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会组织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团委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核查(复评)工作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省级学联秘书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如本校同时有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可复制上表记录另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2.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团委、省级学联秘书处留存备查,扫描版由省级学联秘书处汇总报送至全国学联秘书处。
二、《河北地质大学学生会章程》
河北地质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地质大学学生会是河北地质大学全体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与纽带。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河北省学生联合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条 本会在河北地质大学党委的领导下、在河北地质大学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素质的全面提高,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当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倡导和组织同学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
(三)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密切与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关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四)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五条 本会以“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和服务广大同学成才报国”为指导思想。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取得河北地质大学学籍的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讨论、监督和批评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工作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
(三)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部门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定,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和安排,积极配合本会工作;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四)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五)维护本会荣誉、名誉及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代表委员会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 经学生代表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学代会有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通过上年度学生会工作报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
(二)讨论和决定河北地质大学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修订和通过《河北地质大学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五)讨论代表提案,向学校和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必要时作出相应决议;
(六)选举产生河北地质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三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 学生会委员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委员会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监督。
第十五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各院(系)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第十六条 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代表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学生会委员会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学生会委员会有下列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校学生会主席团及院(系)学生会工作报告,收集同学对学生会及学校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二)学生会委员会代表全校同学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三)评议主席团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
(四)负责筹备学代会的召开;
(五)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第五章 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其职能部门
第十八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最高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组织由主席团、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和干事组成。校学生会主席团不超过5人,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60人。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本会由校学生会主席团主要负责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工作需要,下设6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秘书处、文体部、权益维护中心、宣传中心、学习科技创新部。六个部门各司其职,配合主席团完成校学生会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并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有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校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四)对学代会负责,听取学生代表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
(五)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六)负责聘请校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校学生会执行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的,应委托其他主席团成员主持工作。
第二十四条 校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校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有责任指导、协助各院(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六章 院(系)学生会
第二十六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校学生会与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召开,召开前须经由学院党委批准、校学生会批复,按照规范程序召开大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一)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下设部门不超过6个。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民主选举产生,并征得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学生会备案;
(二)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
(三)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加强与校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学生会应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四)学院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日常生活的活动;
(五)学院学生会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委员会汇报工作,接受工作评议,评议结果不合格的学院学生会限期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第七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成员,基本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工作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一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 建立主要学生会工作人员向学生委员会进行工作述职、民主评议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任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二十九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三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并接受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八章 从严治会
第三十一条 本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
(一)本会坚持校党委的全面领导,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二)本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三)本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四)本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荆晓琛 |
共青团员 |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019级 |
28% |
否 |
2 |
邓雅文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19级 |
28.30% |
否 |
3 |
康嘉宁 |
共青团员 |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019级 |
19% |
否 |
4 |
王佳鑫 |
共青团员 |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019级 |
12% |
否 |
5 |
高佳淇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19级 |
27% |
否 |
6 |
马艳蕾 |
共青团员 |
语言文化学院 |
2020级 |
23% |
否 |
7 |
郭子岩 |
共青团员 |
宝石与材料学院 |
2020级 |
28% |
否 |
8 |
杨诗怡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9.30% |
否 |
9 |
秦鹏 |
共青团员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2020级 |
18% |
否 |
10 |
崔湘茜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21% |
否 |
11 |
席鑫波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10% |
否 |
12 |
杨思莹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27% |
否 |
13 |
王宇飞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11% |
否 |
14 |
王怡信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12% |
否 |
15 |
李颖蕴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5% |
否 |
16 |
来天程 |
共青团员 |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020级 |
8.90% |
否 |
17 |
韩心梦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18 |
孔美琳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8% |
否 |
19 |
王家悦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28% |
否 |
20 |
陈昊星 |
共青团员 |
宝石与材料学院 |
2020级 |
28% |
否 |
21 |
姚世东 |
共青团员 |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
2020级 |
25% |
否 |
22 |
卢江涛 |
共青团员 |
宝石与材料学院 |
2020级 |
28.30% |
否 |
23 |
魏青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28% |
否 |
24 |
王超然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17% |
否 |
25 |
路腾铃 |
共青团员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2020级 |
3% |
否 |
26 |
岳旭洁 |
共青团员 |
法政学院 |
2020级 |
10% |
否 |
27 |
秦思阳 |
共青团员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2020级 |
27.40% |
否 |
28 |
谢丽娟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0.70% |
否 |
29 |
李南辉 |
共青团员 |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30 |
肖宇飞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29% |
否 |
31 |
闫丹乐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3% |
否 |
32 |
韩佳艺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20% |
否 |
33 |
袁硕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27% |
否 |
34 |
王彩菲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20% |
否 |
35 |
岳洋兰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14% |
否 |
36 |
张晶鑫 |
共青团员 |
语言文化学院 |
2020级 |
12% |
否 |
37 |
韩玙佳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13% |
否 |
38 |
代玉洁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19% |
否 |
39 |
丁丁 |
共青团员 |
宝石与材料学院 |
2020级 |
2% |
否 |
40 |
赵文倩 |
共青团员 |
地球科学学院 |
2020级 |
12% |
否 |
41 |
王欣瑶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23% |
否 |
42 |
张宣哲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7% |
否 |
43 |
艾佳佳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44 |
刘品慧 |
共青团员 |
宝石与材料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45 |
高毅 |
共青团员 |
法政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46 |
王俊燕 |
共青团员 |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
2020级 |
27% |
否 |
47 |
刘广景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24% |
否 |
48 |
符传涛 |
共青团员 |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49 |
赵豪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50 |
郑明明 |
共青团员 |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
2020级 |
7% |
否 |
51 |
张钰贝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0级 |
12% |
否 |
52 |
赵智涵 |
共青团员 |
地球科学学院 |
2020级 |
28% |
否 |
53 |
王艺佳 |
共青团员 |
法政学院 |
2020级 |
21.60% |
否 |
54 |
穆禹 |
共青团员 |
地球科学学院 |
2020级 |
23% |
否 |
55 |
吴昊天 |
共青团员 |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
2020级 |
5% |
否 |
56 |
刘子悦 |
共青团员 |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57 |
侯桂福 |
共青团员 |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
2020级 |
23% |
否 |
58 |
张晨龙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59 |
宋文毅 |
共青团员 |
法政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
60 |
金佳奇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0级 |
30%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