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确认毕业学生团员信息并在智慧团建上标记,如果有延迟毕业团员或留级团员需单独进行标记并转到对应团支部。5月中旬—6月上旬前完成。
(2)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团员本人(转出)或录取学校团组织、工作单位团组织(转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6月30日前除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其他学生团员完成发起转出申请,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完成转出审核操作,填写转出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至hddtwzxb@163.com。
(3)转入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将毕业学生团员分配到某个团支部中。7月31日前毕业学生团员(除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应联系转入团组织接收完成其转接申请;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在9月30日前完成转出。
二、转接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应在入学后1个月内及时将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录取学校团组织。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3.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①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②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同时以适当方式组织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2)并签字确认、防止失联。
注意:因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视为未完成转接。
4.其他类型
(1)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可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2)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转入特殊单位团组织,请务必备注为参军入伍。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
(3)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转入对应团支部或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基层团组织接到转接申请后,要做到应办尽办,严禁推诿、拖后办理;办理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工作态度,以解决团员实际问题为基本出发点。发起方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接收方收到转接申请后,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要进行相关审核。
(2)各院级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统筹做好本学院本系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承担工作落实直接责任,重点加强对转接团员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注意:①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②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团员档案遗失;③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接的,应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附件:1.2024届毕业学生团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
2.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板)